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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花香味油生产基地项目】莱阳市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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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2019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土字〔2019〕1605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对被征地单位姜疃镇1个镇,姜疃村等2个村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姜疃镇姜疃村集体土地4.2171公顷、北宋格庄村集体土地2.1272公顷。

二、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本方案中涉及姜疃镇50000元/亩。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费用标准:参照莱政办字〔2018〕18号规定的标准或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四、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莱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7295577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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