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专题>助企纾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汇总>批准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68200427624XD/2020-25367 成文日期: 2020-12-01
发布机构: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城乡规划】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服务指南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

事项编码:3700000115063

二、实施机构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申请主体

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莱阳市旌旗西路202号)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六、办理条件

因建设活动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在国有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项目。

七、申请材料

1、临时建设规划申请原件1份;

2、1:500或1:1000的地形图2份;

3、镇(街)、村委出具的书面同意意见。

4、规划图2份和效果图2份。

5、到期拆除保证书。

6、土地性质证明。

7、土地租赁合同1份或土地权属证明。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5-7215717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