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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226B/2021-05339 成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机构: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公路建设】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服务指南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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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3700000118005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服务指南

(一)事项设定层级:法律法规

(二)设定依据及条款:

1.《公路法》(1997年7月3日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订)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1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5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3.《关于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565号)

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号)。

(三)申请主体:项目法人

(四)办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

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

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7.按照上级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项目法人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关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原件5份,纸质)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4、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5、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6、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7、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纸质);

8.按照上级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农民工证明)。

(六)数量信息:无数量限制

(七)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

(八)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无中介机构和特殊环节

(九)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许可机关受理审查,依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十)办理方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项目,请将设计文件送至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十一)监督举报方式:0535-7226099     

(十二)办件类型:承诺件

(十三)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十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六)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七)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535-7226099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0535-7226099

(十九)空表、样表下载网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烟台站)

http://ytzwfw.sd.gov.cn/yt/icity/proinfo/index?id=5cb7a959-1a34-47ad-b93e-23876f8b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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