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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公安局关于《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公众参与意见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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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莱阳市公安局组织制定了《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措施》内容的科学合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1年2月01日至3月3日,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民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在外工作、经商、务工人士以及关心关注莱阳交通管理的各界人士征求《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意见,并公布了收集意见的三种渠道。经过30日的公开征求意见,莱阳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莱阳市公安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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