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问: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符合什么条件能享受?
答: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的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详情可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336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