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日常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境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二)负责拟定全市年度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负责与境内外政府机构、商协组织、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行业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联系沟通,推动招商引资合作,构建全球投资促进网络。 (四)负责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投资促进信息化平台,完善全市投资信息、在谈在建项目、对外合作载体、产业专家智库;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宣传推介工作。 (五)负责指导镇街、园区和市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六)负责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调度,承担签约项目跟踪、推进、服务工作。 (七)负责拟定、下达全市年度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起草全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络服务工作,受理并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境内外招商代表处的设立、日常管理、联系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