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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MB28358457/2021-0191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成文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6-04
发文机关: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门头设置标准 体裁分类: 通知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和兴缘门头设置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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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综执发〔2021〕7号

和兴缘位于莱阳市富山路北边,是莱阳市区的重要路段。为强化市区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提升品位,扮靓城市形象,特对和兴缘门头设置制定以下标准:

一、实施范围

和兴缘需要设置门头的所有商铺。

二、设置条件

(一)在和兴缘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商铺。

(二)在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设置标准

(一)门头框架尺寸

框架高度120cm,框架下沿与一楼门框上沿一齐,框架外探平面不得超越左右造型柱子;宽度在左右造型柱子内。

(二)颜色材质

底板为中行灰色铝塑板,中间牌面颜色商家自定。

(三)其他尺寸

中间牌面外探10cm;上下各预留框架高度为10cm;左右各预留框架长度为10cm;店招文字为亚克力发光字,高度不超过35cm。

四、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2、门头实景彩色效果图两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核准程序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受理;2、审批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经现场勘查具备设置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收费标准

每平米40元,每次审批期限为两年。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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