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务专题>助企纾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汇总>批准服务指南
索引号: 11370682MB28361783/2021-02708 成文日期: 2021-07-13
发布机构: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项目审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服务指南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字号: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市级核准,县级初审)

事项编码:11370682004277306Y4370112012001

二、实施机构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服务对象

符合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条件的公民

四、受理地点

莱阳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212窗口

五、办理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第138号修订)。

六、办理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3、品行良好;

4、身体健康;

5、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七、申请材料

1、申请执业登记表

2、学历证书

3、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准入考试合格证明(或者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

4、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5、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6、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八、批准流程

按业务审批渠道完成初审,由上级部门核准。

九、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0535-7220338

十二、监督电话

0535-7286718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