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市委以及市委部门、外市政府等来文来电,负责承办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市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贯彻落实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对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并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和政务舆情。履行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 (十三)负责协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答复省和烟台市转办的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和群众通过 89000 民生服务热线、网络等向市政府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和协调解决外商投诉事宜。 (十四)负责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派出机构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六)管理市信访局。 (十七)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省、烟台和市党委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的有关工作,拟订外事工作的制度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指导全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外事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国际形势和我市对外工作以及涉外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看法和对策建议。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外国政府、团体、企业、个人对我市赠送、捐助事宜,并对捐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承办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核、审批的外事工作有关事项。 (二十)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务护照和签证的办理,协助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业务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务。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负责在我市举办的国际会议、涉外节庆活动的审核以及礼宾指导工作。 (二十二)承办综合归口管理我市涉及使领馆的重大外事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二十三)负责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进行协调管理。 (二十五)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处理或者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十六)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负责外事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管理来莱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采访工作。 (二十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二十八)贯彻执行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做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工作。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大数据相关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大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拟订全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数字烟台”“智慧城市”建设。 (二十九)负责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职责。牵头推进政务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指导其他领域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统筹管理全市数据资源。建立完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指导规范数据资源交易。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推动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促进政务、民生、产业领域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三十一)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相关工作开展评估考核,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协同体系建设,承担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数据服务政府决策的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三十二)负责全市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牵头制定和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监测分析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十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十四)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相关知识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大数据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十五)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承担市直部门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后勤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标准。 (三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