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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5656/2021-03163 成文日期: 2021-08-13
发布机构: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民办学校

【通知】关于开展户外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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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户外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广告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户外培训类广告开展清理整治。

一、清理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的培训类广告范围为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在公共场所、居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发布、散发的包含“培训、辅导”等内容的户外广告和印刷品。

二、工作要求

各培训机构、“小饭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要自觉遵守国家教育方针,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要求。对于已经发布的广告限于8月30日前自行撤销、拆除,对印刷品进行清洗、销毁。期限内仍没有撤销、拆除和清洗、销毁的,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提供教育培训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和户外发布服务。

三、工作分工

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牵头和协调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通知通告。负责电视广播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承接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小饭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等机构的通知通告。负责监督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服务。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加大对教育培训商业营销宣传活动监管力度。承接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培训广告的强制拆除、清理等工作。

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各方密切合作,加强信息沟通,按照职责分工,视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程度,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依法拆除无证照非法培训机构的户外广告,并对无证照办学的非法培训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市教育和体育设置投诉举报电话:7269967,市市场监管局设置投诉举报电话:7800527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莱阳市市场监管局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5日

关于开展户外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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