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0 年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动卫发〔2020〕6 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 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畜禽养殖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2、补贴范围:2021年补贴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315万毫升; 猪口蹄疫 O型灭活疫苗70万毫升;牛羊口蹄疫 O型灭活疫苗16.1万毫升;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8万头份。补贴2020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6175万头。
3、补贴标准: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件。
4、申请程序:对全市畜禽养殖户实施重大动物疫苗免疫予以强免疫苗实物补助,对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的病死猪按上级切块资金额度予以补助,对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杀的畜禽予以补助。
5、申请材料:疫苗实物补助:养殖户畜禽疫苗注射由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实施,不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上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审核通过数据,第三方审计报告等。
突发疫情扑杀补助:疫情报告资料、现场核查资料、上级对疫情的认定资料,被扑杀畜禽数据及无害化处理资料等。
6、咨询电话:0535-7188938
7、受理单位:莱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8、办理时限:疫苗实物补助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实施,分别在3-5月和9-11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根据上级资金到达时间和无害化处理厂审计完成时间确定;重大疫情扑杀补助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到达时间确定。
9、联系方式:0535-7222807
三、补贴结果
截至2021年11月下旬,2021年养殖户疫苗实物补助已全部到位;2020年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尚未拨付;截至11月底,全市尚无重大动物疫情和扑杀补助需求。
四、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535-7212729
2、地址:莱阳市五龙南路212号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