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牵头科室 |
1 | 一般检查事项 | 各企业 | 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2.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 情况;3.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 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5.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6.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 哺乳室等设施情况;7. 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8.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9.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国发[2019]5号文、鲁政发[2019]10号文、烟人社字[2021]98号文 | 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索引号: | 113706820042769875/2021-04028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机构: | 莱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