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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2-07774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机构: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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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方案出台的背景

莱阳市原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制定于1996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莱阳市的建成区不断扩大,开发区、工业园及工业聚集区相继建成,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监测点位分布已远远不能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迫切需要进行调整。

二、该方案起草的依据

本次区划以《莱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相关资料为基础,结合《莱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和莱阳市第三次国土调查资料(GB 3096-2008),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形成《莱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三、该方案起草的目的

本方案对1996年颁布的《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莱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1996〕91号)中的莱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及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新增城市建成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以适应莱阳市目前的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该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自2022年10月10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声环境功能区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本方案执行范围区包括自文石线(G308)向东,清水河向西,五龙河向南,南外环路(规划)向西,蓝烟铁路向西,荣潍高速向北,市行政边界向北,昆山路(规划)向东,珠江北路向北,规划路(规划)向东,柏林路向东,沿36.998°N向东,蚬河向南,马山路向东,与文石线(G308)所围成的区域,面积总共约131.90平方千米。

执行范围内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五、重点词语解释

声环境功能区:为有效指导声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划分的城市规划区内不同声环境功能的区域,以作为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定依据。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解读顾问:王其臣

咨询电话:0535-726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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