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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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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起草说明

 

    一、背景意义

    莱阳作为县级市,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几乎没有什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受人文、待遇等条件影响,高层次人才更是凤毛麟角,引进来也很难留住。从莱阳企业的现状看,大多数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高,没有建立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科技创新体制。产品档次不高、附加值不高、科技含量少。从莱阳的产业结构看,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仅为20%左右。在竞争激烈、变化纷呈的市场竞争中,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大形势下,科研力量的薄弱使很多企业举步维艰,也越来越成为县级市加快发展的短板。综上,我市急需出台科技政策措施文件,加大对科技行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做大做强企业创新主体,增强核心知识产权竞争力,抢占科技竞争战略高地,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过程

    为高质量制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2022年4月份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措施》的编制工作,在前期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份,形成了《措施》初稿

    三、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2、烟科〔2021〕66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3、莱办发电〔2021〕65号《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四、坚持原则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突出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市场的科技资源配置主导作用,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建立“政产学研金服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一)坚持以科技企业为创新主体。支持和鼓励重点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让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品牌创造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坚持科技领域重点突破。聚焦莱阳经济发展重大需求,突出重点发展领域,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抢占科技竞争战略高地。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成果同产业对接、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三)坚持高层次人才优先发展。把人才作为创新第一资源,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养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保护调动各类人才的创新热情。

    (四)坚持产学研全面协同创新。统筹推进科技、管理、业态和金融集成创新,统筹推进产学研政金协同创新,统筹推进请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五)坚持以科技改革为动力。把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贯穿始终,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切制约创新发展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大力营造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莱阳市科技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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