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政办发〔2022〕8号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4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莱阳市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办法》名称变更为《莱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莱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2 |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 市科技局 | 2022年12月底前 |
3 | 莱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 | 市公安局 | 2022年6月底前 |
4 | 莱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原“莱阳市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办法”更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