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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71F/2022-08928 成文日期: 2022-12-14
发布机构: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事项目录

关于调整《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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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办发〔2022〕8号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4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的《莱阳市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办法》名称变更为《莱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莱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1

莱阳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底前

2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

2022年12月底前

3

莱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

市公安局

2022年6月底前

4

莱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原“莱阳市社区物业综合管理办法”更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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