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司法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3.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等
三、承办机构
烟台市司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律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做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按照行政处罚案件规定办理,一般情况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规定延期。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力、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莱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5-3452929
信函投诉:莱阳市旌阳路46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办公电话:0535-3452929
办公地址:莱阳市旌阳路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