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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举行医保基金监督员聘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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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来,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烟医保字〔2022〕1号)规定,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现聘任孙振英等10名同志为莱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5月10日,在医保局会议室举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座谈会议。座谈中,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向10位社会监督员宣读聘任决定,颁发聘书,并详细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职责、监督范围、权力和义务,明确了社会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办法。

       通过本次座谈会议,10位社会监督员表示将积极参与市医保局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学习,进一步了解医保政策法规,同时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履行好社会监督员的职权和义务,在群众中起到示范和表率作用,助力健全规范高效、制度严明的医疗保障基金规范管理体系。会后,各位社会监督员到医保办事大厅观摩医保经办工作,了解医保各项业务的经办流程,社会监督员们表示,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肩负和履行好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使命。

       下一步,莱阳市医疗保障局将与社会监督员密切配合,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议,传达最新文件和政策精神,学习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听取社会监督员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和其他医保业务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反映问题和投诉举报渠道。同时发挥广大监督员的带头和模范作用,在群众中积极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全体参保居民共同重视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既完善社会监督,又强化高压态势,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规范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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