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环函〔2022〕第1号 签发人:逄晓周
对莱阳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1079号提案的答复
刘华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家庭过期药品正确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第一号,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废杀虫剂等危险废物,全部环节进行豁免管理,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可随生活垃圾一同进行焚烧处置。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学磊 联系电话:7225197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