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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066号:关于重视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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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农202218                        签发人:李海波

 

对莱阳市政协第一次会议

13106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任常松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重视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莱阳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针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莱阳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非常重视,我市目前土地流转面积为27.9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26%。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局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熟悉政策,引导农户和村庄依法合理、有偿有序流转土地。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在市级、镇街业务培训会议中,不断对镇村干部进行土地流转文件解读,提高镇村干部对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约化经营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精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土地流转。目前我市共有共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示范场共89个,在烟台市位居前列。示范社、示范场的评定将带动更多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社会能人,深入农村参与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发展。

四是下发相关文件。2017年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17〕43号),对我市土地流转的流转方式、监管服务、风险防控等进行了部署;2018年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了明确。这两个文件的制定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引导和指导作用,有效推动我市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土地流转质量。

五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市18个镇街均已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镇街经管站为依托,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合同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我市实际情况和中央、省、地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在体制建设、机制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多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在保障农民增收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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