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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046号:关于“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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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莱阳市老旧小区多为八九十年代兴建的住宅,由于受当时水平所限,没有建设电梯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居民年龄的增长,特别是老弱病残者上下楼,生活极为不便,电梯加装势在必行。

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各级比较重视,2021年烟台市完善出台了《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试行)》,电梯加装要求“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消防、抗震、结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应设计合理,需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原则上加装后不影响原有房屋的通风、采光、结构安全,并符合相关的专业要求。完成改造后的使用管理,参照现有住宅电梯管理,可由物业或居委会管理,住户缴纳使用费用。电梯属于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机电设施,其安全性关系到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除了要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规划建设外,更应该在施工安全、建设质量、消防安全、电梯使用监管、运营维护等方面严格监督把关。电梯加装项目作为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整个工程涉及住房建设、安监、消防、财政、街道等多部门的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共同推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根据该《办法》要求,我市也正在积极研究探讨,将按照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加装电梯的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流程,建立绿色通道。

感谢各位委员对电梯加装工作的关注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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