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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493672883A/2022-06079 成文日期: 2022-07-05
发布机构: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政策依据】莱阳市2022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意见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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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市获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13万元,2021年结余资金67万元,共计资金680万元,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保护生猪核心产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奖励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 生猪政策性保险、生猪保险+期货县级资金配套300万元。

主要用于2022年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250万元)、生猪保险+期货(50万元)等方面的支出。

(二) 生猪疫病防控等方面补贴80万元。

主要用于莱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洲猪瘟、口蹄疫等疫病诊断监测设备及其耗材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除臭剂采购等方面的支出。

(三) 生猪规模养殖场、种猪场引种奖励100万元。

1、 补贴范围。年出栏500头以上(以2021年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为准)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种猪场,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引进的二元母猪或祖代猪。

2、 补贴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种猪场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3、 补贴标准:二元母猪或祖代猪每头分别给予200元和600元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根据实际引进母猪头数,平均调整每头补贴标准。

4、 申请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5、 申请材料: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须提供2021年1月—12月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证明;《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复印件;二元母猪、祖代猪引种单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证明》、引种发票复印件;引种补贴申请。

种猪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祖代猪引种单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检疫证明》、引种发票复印件;引种补贴申请表。

6、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种猪场,7月10日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镇(街)兽医站,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莱阳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奖励100万元。

1、 补贴范围。年出栏500头以上(以2021年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为准)的生猪规模养殖场,202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出栏的用于屠宰的生猪。

2、 补贴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3、 补贴标准:每出栏1头不超过20元,每场最多补贴不超过20万元。根据实际生猪出栏头数,平均调整每头补贴标准。

4、申请时限:2022年7月10日前。

5、申请材料:2021年1月—12月和2022年1月1日—6月30日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证明;《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复印件;补贴申请。

6、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7月10日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镇(街)兽医站,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莱阳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补贴100万元。

1、补贴范围。年出栏1000头—5000头(以2021年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为准)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设计年出栏1000头—5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2、 补贴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经改造后须达到以下标准:养殖场与外界有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明显;生产区与生活区严格分离;净道与污道分开,路面并硬化;猪舍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换气、温度调节等设备;有自动饮水系统;场区入口有车辆消毒通道、人员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建立饲养管理、免疫消毒、投入品(含饲料、药物、疫苗)使用管理、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并上墙;有完善的养殖档案,并保存良好;贮粪场、沉淀池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并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猪舍等生产场所有异味消除设备,无明显异味;有污水处理设备或设施。

3、 补贴标准:以先建后补的形式,每场最多补贴不超过3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补贴资金的50%。

4、 实施期限:2022年8月1日—10月31日。

5、 申报流程:符合项目实施范围和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7月15日前按照《莱阳市2022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当地镇(街)兽医站,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审查合格后,在莱阳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验收、审计合格后,申请市财政局拨付奖励资金。

    以上项目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剂使用,结余部分转下年使用。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奖励资金的合理使用,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计划财务科、畜牧业管理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莱阳市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制定、实施,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将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猪生产。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中央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生产,发挥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升生猪主产县综合生产能力,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关注社会民生的具体体现。要加强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政策氛围,确保养殖户对奖励政策全面了解,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

三是加强奖励资金监管。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调整申请、预算申报,依据相关政策规定,编制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保证项目质量、实施进度,对项目核算资料、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4

附件:

莱阳市2022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况情况。包括项目单位的具体地点、开工时间、投产时间、占地面积、猪舍面积、养殖模式、养殖规模、粪污处理现状等,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防疫等情况。

二、项目建设内容。各项内容要尽量细化,基本建设要有规划布局,粪污处理土建等设施建设要有具体规格、工程结构,设备要有功能、型号、数量等。

三、资金投入概算。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财政资金  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投资估算表

建设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造价

(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

(万元)

自筹资金

(万元)















合计







四、目标及效益分析。包括生猪存栏及出栏增加指标,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模化养殖场、饲料转化率和产品质量提升指标,其他经济、社会效益指标。有关指标确定要科学合理并符合当地实际。

五、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期限为2021年7月—9月,各项内容指标要有明确进度计划,尽量细化到月。

六、附件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2.项目现有土地承包合同;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 2021年省检疫系统用于屠宰生猪出栏数据证明;

5.规划设计平面图;

6.项目建设单位全貌鸟瞰图;

7. 猪场环评登记表;

8.项目实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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