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二、决策依据及出台目的
在预算执行中,由于烟台市财政局下达我市债券,2022年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年初相比出现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莱阳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重要举措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上级发行我市一般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调增,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上级发行我市专项新增债券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建设。预算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调增,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