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2年9月20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卢春玲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莱阳市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工作方案》。现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差异化精准执法模式,坚决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向“精准智能高效”升级,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要整合资源力量,加快建设专业执法队伍,将执法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统筹抓好改革和当前工作,在抓改革的基础上,要同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持续向好。
会议指出,加强党建带团建和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既是团省委、团烟台市委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也是市委落实党管青年原则、发挥共青团责任担当、引导青年先锋亮剑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团市委要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逐项明确牵头市级领导、责任部门,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抓好督导推进;各单位要大胆探索富有创造性、特色性的工作举措,通过狠抓改革,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抓好任务分工的同时,要突出重点、落实专人,集中力量完成烟台交办的重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指导组现场督导和改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