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烟人社发〔2023〕1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比对,拟批准对莱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175家参保单位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企业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
举报受理部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举报电话:0535-2915085;0535-2915065
联系地址:莱阳市金水路7号(邮编:265200)
附件:2023年莱阳市(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企业公示.pdf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