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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290Q/2023-09102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机构: 莱阳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实施方案

莱阳市民政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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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9号)《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文件的通知》(鲁司〔2019〕31号)的要求,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通过采用主动公开的办法、全过程记录的手段、法制审核的措施,实现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根据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重新梳理工作职责,加快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特别是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的要求,配合法规科制定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在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平台进行公示(涉及保密事项的除外);规范行政执法中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为,完善政务服务岗位信息公示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行政程序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制定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记录要求,规范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跟踪记录、实时留痕;规范执法过程文字记录,推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加快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运用实效,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山东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配齐法制审核工作力量,“原则上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法制审核的具体程序、方式和时限,落实法制审核责任,全面系统的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五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督促落实。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已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局政工科将对各部门推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莱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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