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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莱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征集时间:
2023-03-31 至 2023-04-29
征集单位: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内容:

征集时间:2023-03-31至2023-04-29

征集单位: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内容:《莱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确保《规划》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闫勇

联系电话:0535-7299210

电子邮箱:yanyong3238@yt.shandon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莱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解读说明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发布以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其纳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梳理工作流程和实施步骤,依法依规推进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了编制任务。

一、编制过程

2019年10月,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组织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正式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承担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

2019年10月底至11月初,市委市政府召开“莱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随后,项目组与各镇街、各部门开展调研座谈,充分沟通发展诉求,收集技术资料。

2020年5月,项目组形成总体规划初步方案,并针对成果中关键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

2020年5月至11月,项目组多次与我市各部门对接,了解各部门用地需求,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其间,项目组积极与青岛莱西市、即墨区等周边县市区进行对接和交流。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结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开展多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于2022年10月14日圆满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任务,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结合已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进行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的调整、完善,形成总体规划中期方案。2023年2月,向各部门征询了意见。2月23日,总体规划在我市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3月31日,完成总体规划公示稿编制,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回复,并修改完善成果内容。

二、编制依据

决策事项符合国家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规划要求,满足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本规划充分对接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年印发)等文件要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印发)等技术规定和上位规划。

三、主要内容

结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本次规划共分为十一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与形势”研判了我市现状基础与发展机遇,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第二部分“目标与战略”确定了本规划的规划目标。

第三部分“区域协同发展”明确了总体空间布局思路。

第四部分“市域国土空间格局”是在划定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确定国土空间总体发展格局。

第五部分“农用地保护利用和乡村振兴”是面向农业空间的内容。

第六部分“陆海生态空间安全格局”是面向生态空间的内容。

第七部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是面向城镇空间的内容。

第八部分“海域、海岛和海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是面向海洋空间的内容。

第九部分“城乡品质提升和特色塑造”是关于基础设施与安全韧性体系构建的内容。

第十部分“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关于中心城区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的内容。

第十一部分“规划传导与管控”是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指引以及保障措施的内容。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意见征集结束,我单位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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