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
根据烟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22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已组织完成慈善组织2022年度报告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我市应进行2022年度报告的慈善组织共1家,年报结论合格。
现予公告。
附件:完成2022年度报告的慈善组织名单.pdf
莱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