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鲁牧计财发【2020】20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补助资金补助给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由不同主体承担的,各环节补助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同时明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为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各地细化出台补助政策时不再对养殖主体进行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养殖场(户)委托处理病死畜禽付费机制。
莱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专业处理厂是目前莱阳市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许可的唯一一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构,是我市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因此,所有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全部拨付给莱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专业处理厂,2022年全年上级部门拨付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为589.4万元。
附件:无害化资金明细表.xls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