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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290Q/2023-07507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机构: 莱阳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莱阳市殡仪馆负责人王树平解读《莱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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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6日,莱阳市民政局、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莱阳市财政局共同印发了莱民〔2023〕19号文件关于《莱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制定依据是什么?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围绕这些问题莱阳市殡仪馆主任王树平同志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您好,王主任,请问本次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殡葬惠民保障体系。根据省、烟殡葬改革相关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莱办字〔2020〕17号)和《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民〔2023〕14号),结合2021年、2022年全市惠民殡葬实施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问:请问本次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文件的印发,主要依据省、烟殡葬改革相关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的意见》(莱办字〔2020〕17号)和2023年3月,烟台市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印发《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烟民〔2023〕14号)文件。

问:请问本次殡葬惠民政策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问:请问本次殡葬惠民政策减免对象是针对哪些人呢?

答:1.具有莱阳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含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城乡居民。

    2.在异地死亡、在异地火化的具有莱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3.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非莱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2)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

  (3)救助管理机构内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

  (4)驻莱部队现役军人;

  (5)驻莱大中专院校非莱阳户籍学生;

  (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7)已办理居住证的来莱务工人员;

  (8)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

问:请问惠民服务项目及标准有哪些呢?

答:1.遗体本地接运。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市殡仪馆普通型专用殡仪车进行的遗体接运,接运费即时减免。使用社会普通型专用殡仪车进行的遗体接运,根据运输遗体远近分三个档次给丧属进行补贴,团旺镇、吕格庄镇、城厢街道办事处、古柳街道办事处、姜疃镇、照旺庄镇、冯格庄街道按140元/具进行补贴;高格庄镇、大夼镇、万第镇、龙旺庄街道、河洛镇、柏林庄街道按200元/具进行补贴;谭格庄镇、沐浴店镇、山前店镇、穴坊镇、羊郡镇按260元/具进行补贴;使用社会车辆的,补贴费用五个月内按规定标准通过银行发放,经办人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银行卡原件、复印件(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的银行卡都可办理)。

2. 消毒。遗体车辆、遗体消毒费50元。

3.遗体存放(3天内免费)。使用莱阳市殡仪馆普通冷藏柜存放遗体3天及以内免费。超过3天的由逝者亲属按5元/小时的标准自付给殡仪馆。

4.遗体火化。殡仪馆使用环保火化炉或环保平板火化炉对遗体进行火化服务。遗体火化费580元。

5.骨灰免费寄存(1年内免费)或运送至公墓。骨灰在指定殡葬服务机构的普通型寄存室寄存1年或者骨灰运送至本行政区域且距离殡仪馆20公里范围内公墓安葬。

6.骨灰盒。普通型骨灰盒不超过300元。(可根据需要,提供个性化的骨灰盒,差价由逝者亲属自付。)

7.优抚优待。享受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烈士免费敬献50元的花圈。

8.节地生态安葬。在指定区域实行骨灰撒海、撒散或不保留骨灰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1000元;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直接入土且不保留标志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800元;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且无其他安葬方式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300元。烟台市级公益性海葬活动费用按照1500元/具的标准由烟台市级财政承担,莱阳市财政不再另外补助。

问:请问该如何进行减免手续办理呢?

答:1. 殡仪馆提供的免费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殡仪馆直接减免,跨区域免费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先交费后报销方式结算。对未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不退款、不折现、不跨项目抵顶。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承担。

2.在莱阳市以外地区去世且符合免费火化的对象,六个月内经办人持火化地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证明、殡仪馆缴费发票原件以及费用明细单据,到莱阳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莱阳市居民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申请表(二)》,按照规定项目及标准据实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各项报销费用不超过莱阳市最高标准。莱阳市殡仪馆在接到申请五个月内按规定标准通过银行发放相关费用。使用莱阳市殡仪馆普通型专用殡仪车辆以外的社会专用殡仪服务车辆,补贴费用五个月内按规定标准通过银行发放。

3.具有莱阳市户籍,去世后,由市相关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且到异地火化的,不享受基本殡葬免费政策,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丧属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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