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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44号:“关于从源头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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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莱阳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192044号建议的答复

 

杨旭强、肖相鹏、李秀明、隋京国代表:

  提出的关于从源头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部门职责分别答复如下:

一、人社局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整体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成立了人社、住建、交通、水利、信访、公安等14部门组成的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下发了《莱阳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职责分工》,市政府定期调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对接收的欠薪线索及时处理、转办、交办,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2020年以来,先后下达各类预警、转办单623份,约谈8家整改问题缓慢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累计核处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351件,会同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夏冬专项行动,检查各类建筑企业310家,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处结重点农民工群体上访案件56起,涉及农民工118人,金额约439万元,向公安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4件,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监管平台,保证金缴纳、人工费按月拨付均达到100%,每年均完成烟台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总体平稳,未发生极端恶劣讨薪事件。

  二)保证金收缴工作进展情况

  2022年9月,烟台市人社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烟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烟人社发[2022]17号),从适用范围、管理部门与管理地区、存储主体与对象、存储时间和方式、存储比例和限额、差异化存储规定、工资保证金的使用与补足、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细则》实施以来我局加大排查检查力度,狠抓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宣传,使企业充分了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主动缴纳。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行政审批、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沟通联系、督促梳理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并动态更新报送,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取得施工许可情况,使符合缴纳条件的企业应缴尽缴。三是严格办缴程序。在办缴过程中,认真审阅施工总承包合同,严格核定应缴金额,并督促企业及时缴存工资保证金。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全覆盖”,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截至目前,我局先后下达《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金额确认单》8份,累计收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21.7万元,已返还96万元,先后动用3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81名农民工发放工资361.6元。

)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开展全面排查、强化源头管控、健全完善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一是进一步治欠保支工作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卡实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公安、信访等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

二是进一步排查处置欠薪隐患。结合各类投诉举报线索,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多方面、多方位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度宣传,围绕以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清偿责任等重点内容进行开展送法进企业、工地、进社区,提高农民工懂、知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

四是进一步发挥监管平台作用。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为抓手,全面督促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落实好农民工监管平台各项制度,确保符合条件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监管平台,做到“应纳尽纳”,确保人工费“应拨尽拨”,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

五是进一步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始终保持治欠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处、严处,依法严厉打击,通过重点案件的查处,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倒逼用人单位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

二、交通局

2019年以来,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共投资约6亿元,先后对莱高线、榆院线、刘山线、大郭线、路莱线等县乡公路升级改造50余公里;完成文莱高速莱阳东、莱阳连接线15公里;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村级公路路网提档升级改造190公里;改建韩格庄大桥、西留西桥等大中桥梁20座;实施村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600余公里,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

下一步交通局将深化认识,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面对疫情后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一些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可能会出现。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治理欠薪工作的领导,督导各建设、施工单位履职尽责,确保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一是开设专用账户,落实实名制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建立工资专用账户,项目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银行签订工资专用账户第三方监管协议,每月施工单位上报银行工资表清单,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并上传工资银行回执单,确保专户专用,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均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二是落实措施,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所有项目均按照上级要求,通过银行按月足额代发农民工工资,每月25日前发放工资,切实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张贴维权渠道二维码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根治欠薪法律法规,增加农民工维权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

三、水务局

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主管部门,市水务局严格督导建设单位将符合条件的在建水利工程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相关制度。项目开工前督促用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或保函,为预防拖欠做好资金准备。工程建设期间用工单位与每位进场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根据农民工进出场情况及时更新花名册。项目劳资专管员负责现场考勤打卡,根据考勤情况,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落实相关制度,坚决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四、住建局

农民工工资方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施工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施工单位签署防范处置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1、根据2020年5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

施工单位缴存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建设手续时同时到市人社部门办理。

要求合同造价高于400万的在建工程,全部纳入省实名制管理平台。该平台从工资专户、实名制、银行代发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根据2020年3月11日烟台住建局《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保函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可以在银行办理保函,也可以在保险公司办理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必须全部采用“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且生效后不可撤销。并报当地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建设、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2、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3、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三)将农民工工资纳入工程安全资料中。在日常巡查工作中进行动态管理,在重大时间节点前提前进行摸排发现苗头及早处理,消灭隐患。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接受你们的监督指导,虚心接受你们的意见建议,努力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得更好。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5

联系人:赵彦波         联系电话:1379357720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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