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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0589/2024-00376 成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莱阳市发展改革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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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执法机构设置:投资科、粮食监督检查科、工高科

办公地址:莱阳市旌阳路33号

联系方式:投资科(0535-7219238)、粮食监督检查科(0535-7237693)、工高科(0536-7219926)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电力设施产权人未设立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的处罚、对违法修建的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政强制等事项。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详见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开>程序流程图:https://www.laiyang.gov.cn/art/2023/12/8/art_43822_2921401.html?xxgkhide=1

五、监督途径

电话监督:0535-7212368

信件投诉:莱阳市旌阳路33号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2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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