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莱阳市民政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慈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
办公地址:莱阳市城厢街道大寺街68号
联系方式: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0535-7269179)、社会事务科(0535-7269155)、区划地名科(0535-7269209)、社会救助科(0535-7261300)、慈善工作科(0535-7268730)、养老服务科(0535-7269200)
二、执法职责、权限
办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养老服务、慈善组织管理、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收养法》《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流程图详见:https://www.laiyang.gov.cn/art/2023/12/8/art_43822_2921391.html?xxgkhide=1
五、监督途径
(一)申请行政复议:莱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莱阳市旌阳路46号 )
(二)提起行政诉讼:莱阳市人民法院(地址:莱阳市古城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