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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290Q/2024-00385 成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莱阳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等

莱阳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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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莱阳市民政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慈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

办公地址:莱阳市城厢街道大寺街68号

联系方式: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0535-7269179)、社会事务科(0535-7269155)、区划地名科(0535-7269209)、社会救助科(0535-7261300)、慈善工作科(0535-7268730)、养老服务科(0535-7269200)

二、执法职责、权限

办理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养老服务、慈善组织管理、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收养法》《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流程图详见:https://www.laiyang.gov.cn/art/2023/12/8/art_43822_2921391.html?xxgkhide=1                        

五、监督途径

(一)申请行政复议:莱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莱阳市旌阳路46号 )

(二)提起行政诉讼:莱阳市人民法院(地址:莱阳市古城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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