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执法机构设置:市卫健局有关科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办公地址:莱阳市玉带路14号、莱阳市旌阳路20号
联系方式:市卫健局有关科室(0535-7222955)、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0535-3367021)
二、执法职责、权限
开展医疗卫生、中医药、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核-办结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重大)-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检查:制定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执法程序流程图:https://www.laiyang.gov.cn/col/col57184/index.html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莱阳市玉带路14号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投诉:0535-7212908
信件投诉:莱阳市玉带路14号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邮编:265200
邮件投诉:lyws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