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 号)要求,我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24年3月29日前实施的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截至2024年3月29日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莱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索引号: | 11370682004277306Y/2024-01146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机构: | 莱阳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