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03: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开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1.落实主动公开。根据报告《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全年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关于明确莱阳经济开发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等的通知》《开发区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本机关政府文件10余条,发布并更新天环环保项目各项公示、春帆环保公示以及《关于莱阳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跟踪监测的公示》等20余条,修改领导信息元数据,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办理要求,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1件通过网站途径收到,2件通过邮寄途径收到),解决一手通问题1条,处置网上民声1起,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拉进与群众的关系。

3.管理政府信息。全年发布镇街资讯48条,在莱阳政府网优先发稿,为梨乡莱阳公众平台和融媒体提供采访素材。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各1起,整改错敏信息2条、图片失效错误2次。

4.增强新媒体监管。健全4人工作队伍,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莱阳开发区”公众平台新增关注1200人。对“莱阳开发区”和“开发区职工之家”实行每日动态更新,全年发布工作动态300余条,积极转发上级信息,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与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合署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及政务公开专区。

5.加强监督保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改进工作程序,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日常沟通交流,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公开工作整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此收费项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还不够细化,思想认识停留在“要我公开”;二是重大项目更新速度缓慢,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队伍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开发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网上民声、依申请公开、一手通企业问题解决等工作的内部办理流程,提升部分子栏目的更新频次,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科学的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健全工作队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莱阳开发区”公众平台新增关注1200人;加强主动公开和回应社会关切,与冯格庄街道办事处合署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以及政务公开专区,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

3.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3年5月31日,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发布《第192007号:关于打通莱山路至长江路段的建议的答复》

2023年5月31日,回应政协提案,发布《第132001号:关于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议的答复》。

4.本行政机关无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

5.本行政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行政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根据环保工作要求,公布《关于莱阳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跟踪监测的公示》《关于莱阳化工产业园2023年度跟踪监测的公示》等相关报告。

根据法治建设要求,公布《开发区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山东省莱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5日 

开发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