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5:37: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立《莱阳市公安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整改第三方监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定期开展网站自检和管理,防止出现超期未更新问题。及时准确地更新完善我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警务信息、行政决策等信息85条,有效提升了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内容涉及物业管理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并以网上电子邮件的形式,于答复时间内将相关申请答复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制定了《莱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机构信息、领导职责分工、工作动态等信息。二是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先审后发,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三是确定1名专职负责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培训学习,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切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平台等载体,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完善“莱阳公安”公众号、“莱阳交警”公众号,扩大信息公开面;依托互联网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让群众能够更快更清晰的了解公安机关制定的政策和服务新举措;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科室联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各科室大队配合的工作机制,组建业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及时通报相关责任部门并责成落实整改,切实维护申请人正当诉求,最大限度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监督机制,对各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的期限开展日常监测,对临近办理期限的申请进行严格督促,确保所有申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充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权利。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08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9625

行政强制

2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依法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完善。我局尚未将部分信息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没有及时向公众发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监测和季度自查,及时报告自查情况;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未按照要求公开的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通过整改,政务公开工作已达到工作内容共享,相关信息畅通,随时收集、汇总、上报公安机关的便民服务措施,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莱阳市公安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莱阳市公安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征求各警钟部门意见,梳理部门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细化到人。对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要求,依法依规完成答复工作。组织各机关科室和业务大队对部门政策文件解读、上传、实现跳转。制定政府开放日工作计划,拟定工作方案,举办莱阳市公安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过程、结果录入工作。组织机关科室和业务大队学习《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莱阳市公安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0件,已将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

4.莱阳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取得圆满成功,受到参与群众的一致好评;

5.莱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特别说明的情况;

6.莱阳市公安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莱阳市公安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