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0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颁布施行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 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文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科技局联系(电话:336160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莱阳市科技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本年度制定规划性文件1件,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和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多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事项属于已公开内容,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3.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市科技局持续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法定主动公开共性内容要求,对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根据工作职能情况,梳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完善基础信息资源数据,结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定期梳理全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及各类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数据清、底数明”。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本单位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确保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二是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照市财政有关规定,编制单位的预算、决算对外公开报告报表,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及时、准确得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数据、说明、解释。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他事项。全年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其他信息。
6.建议提案办理。市科技局2020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6月底,市科技局负责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所提出的问题,凡是涉及科技局职能范围内的基本上得到了解决。市科技局根据要求按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主动公开。
7.监督保障。市科技局坚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一是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二是修订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年举办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对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注意事项、答复流程和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工作操作要点等进行理论解读和实践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 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年度办理结果 |
(三) 不 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 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信息公开内容细则。
2.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和相应的工作规则。
3.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
4.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5.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政策解读、意见互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丰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解读形式、内容,大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
6.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回复社会关注,加强机关流程再造,提高响应效率,更好地服务科技发展,及时回复公众和企业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科技局2021 年 1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