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5:32:55

一、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制度。市民政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成立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行政科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梳理信息、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准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年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

2.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业务信息公开水平。2022年市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现将2022年度莱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市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余条,主要涉及民政领域重要政策文件、重点民生任务落实情况、社会福利信息、业务工作动态等方面。其中主要包括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6条,政策解读1条,重点民生信息94条,社会公益事业11条,事前事后公示13条,部门预决算4条,政策问答10条,公共监管6条,政务动态34条。

2022年度,市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比2021年增加2件,均为网上申请,办结率100%。申请对象均为自然人。按照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受理机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有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保障了公民的信息知情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3.加强平台建设,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安排人员专职做好民政领域信息在莱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部门动态。2022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80余条、部门动态16条。

4.推进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市民政局始终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人员配备,做好资金保障,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方式与时限等,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考评内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及省民政厅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加强与业务上级及平行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例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功能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至新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在时效和数量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市民政局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案件6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2.我单位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莱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板块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重点推动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季度、分批次公开了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发放信息,确保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

3.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5.我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6.我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0日


莱阳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