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4:06: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制度建设方面

2023年,住建局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机关单位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发布前经过领导签审、存档、备案,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2.信息发布方面

2023年住建局发布信息公开132条,其中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及重点民生信息等方面,其中所占比重较大的有建筑市场监管12条、住房分配14条、市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公示21条、部门动态12条,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及住房分配方面,直面民生关切。

3.解读回应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政策,加强供需双向调节,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制定出《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政策文件。

对《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采取了文字解读,对《住房保障政策中特困、低保享有什么待遇?》进行了政策问答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较上一年度减少50%,其中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的政府信息4件,我局已全部依规告知申请人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地址。予以公开16件,涉及物业合同及招投标备案等方面,已按期予以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做好动态监管,并进行政策解

读工作,规范性文件由法规科统一归档、管理,对于到期废止的文件进行及时统计、清理。组建政务公开小组进行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与信息发布。

(四)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规定,2023年全面落实了政务公开内容,全年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3条、住房分配14条、市政建设12条,加强群众对住建领域各项工作的了解,周期性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并做好网站维护,配合上级工作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发布,于住建局6楼设立信息查阅点,政务新媒体方面,设立莱阳城建公众号,每周发布相关道路修建信息及车辆绕行指南,方便群众规划出行路线。于今年开展“政企合力,共建莱阳”政府公开月活动,引导企业进行实地参观、并做好信息查阅点内容更新、维护。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上级工作要求,配合国家保密机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涉密信息整改,经检查我局未存在涉密信息发布情况。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政务信息发布统计、检查,每月将发布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审阅,确保信息发布准确。2023年度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6次,与会人数累计20人,主要围绕涉密信息发布、整改方面。对照《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细化各科室、各单位政务公开职责分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制,政务公开科设于住建局1楼,配备科室负责人一名、专职科员一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待提高。在某些情况下,公众对特定信息的需求无法及时获得满足,信息公开的准确度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于公众的信息需求和反馈,还需要加大收集和处理的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二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意识,增强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莱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按照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有关问题的整改,按照《莱阳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对《关于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进行了一站式发布政策文字解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和答复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9件,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所有建议和提案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特设主题为“政企合力,共建莱阳”开放日活动,邀请我市2家市政企业进行互动交流,对与会人员所提出的建议予以积极采纳与反馈。整合市政建设工程推进信息,做到图文并茂将工作进度细化到周。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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