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山前店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前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35-77700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山前店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莱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莱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出发,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和打造诚信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平台,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1、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山前店镇共公开76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56条政务信息及20条镇街资讯。及时更新机关概况与领导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姓名。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山前店镇主动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2019年财政决算与“三公”经费,便于群众查询。
(2)人大代表与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山前店镇未收到人大代表与政协的提案建议,未承办相关事务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山前店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本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依照莱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山前店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含法定主动公开与政务专题两大栏目,完善政府信息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新公开的信息,对常态化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对已经失效的文件内容进行删除。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
(1)加强对网站的日常检查
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建设,及时公开新发布的文件信息。每天检查网站的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3)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检查要求
对上级部门的各项检查中提出的要求,都能认真落实,并按要求上报汇报材料。及时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
能按照上级要求,与各项工作的负责同事一起,认真进行网站自查,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解决。
2.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坚持用好“秀美山前店”微信公众号,专人维护运营“秀美山前店”微信公众号。
3.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方便村民办事、了解信息。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
1.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动和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的日常维护与更新。
2. 加强考核督查培训。
山前店镇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政策解读理解还不够透彻,公开的解读材料还不够全面,群众需求还不能够满足。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信息发布方式过于简单,创新意识弱。
三是信息公开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信息的发布审查还不够严格,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针对存在的以上问题,具体改进如下: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规范做好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透明度。创新解读方式,着力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通过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推送、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解读,着力增强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努力拓展公开渠道,与媒体保持高度紧密的联系,争取及时、多元地传达信息。构建以政府公开为主渠道,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关补充、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的多元化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加强政务热线电话建设,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做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
三是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把关发布内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按照“谁发布、谁解读”的原则,实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2021年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持续提升透明度和效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山前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