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和省、烟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全文包括 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羊郡镇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34629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羊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学习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莱阳市政务公开实用手册》,参加莱阳市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交流会,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知识。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委书记、镇长亲自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将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等重要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里及时公开发布;认真开展培训。要求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相关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突出重点,对重点信息、重要政策及时、主动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各科室、单位、村庄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汇总辖区内信息资源,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研究确定信息 发布重点,分析可能出现的新闻热点,引导网络舆情。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 年羊郡镇政府及时更新机关概况与领导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负责人姓名。政策解读方面,本年度公开政策文件两项,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同步公开,综合运用文字形式进行解读。回应关切方面,羊郡镇针对群众关注的各方面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民声等方式和途径进行回应解读,设立热线电话(3462911、3462925)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2020年以来共回应、解读包括精准扶贫、医疗保险、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162件,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羊郡镇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环节。2020年莱阳市羊郡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羊郡镇政府本年度依照莱阳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本街道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含法定主动公开与政务专题两大栏目,内含 20 项公开项目。完善政府信息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及时发布新公开的信对常态化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对已经失效的文件内容进行删除。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建设,及时公开新发布的文件信息。重视新媒体平台建设,专人维护运营“魅力羊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政策内容。在羊郡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设置办事指南二维码,设置纸质文档查阅点,政策文件、报刊杂志供群众阅览。各项业务的具体办事程序及制度均上墙,主动向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所需证件等相关信息。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条。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2条,二是推进环境保护、水利、安全生产、等公共监管信息共公开6条;三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扶贫攻坚、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共公开4条。
(六)人大代表与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城羊郡镇政府未收到人大代表与政协的提案建议,未承办相关事务的公开工 作。
(七)监督保障落实情况。
羊郡镇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安排党政办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同时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
申请人情况 | ||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 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 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 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 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科室、各单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相关栏目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信息公开方面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针对存在问题,积极改进,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项目建设、 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检查,确保单位和个人不出现失泄密的情况。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决策 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羊郡镇政府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