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4:24:1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着力建机制、强保障,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严把信息公开质量,政务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运行。2023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机构简介、规划信息、行政处罚决定、招考录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诊所信息公示、卫生健康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等累计38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同时,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将12345政府热线办理工作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民排忧解难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了解、耐心解答、及时回复,2023年1-12月共办理涉及卫健部门的12345政务热线工单1万余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整体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督办,并具体承办相关事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每季度召开各科室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专题研究,进一步引导各科室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各科室牢固树立本科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有效促进各科室及时、有效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持久化、制度化。

2.健全完善制度。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原则、范围及主要内容、时间及公开程序进行明确规定、责任划分,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有效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精准性,切实达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实际效果。

3.完善公开内容。2023年,莱阳市卫生健康局本着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疫苗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艾滋病防治、妇幼项目服务、宫颈癌筛查等医疗服务机构地址、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开,使群众办事举措应知尽知、惠民政策应享尽享,让办事政策流程“多公示”,使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坚持“动态化管理,实时公开更新”原则,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根据部门动态、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构简介、许可服务、处罚、双随机、一公开、建议提案等栏目要求,主动公开卫生健康政策、政策执行情况、政务要闻、公示公告等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卫健工作政策、情况、进程,进一步增强了宣传内容的可读性、生动性,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定期在“健康莱阳”微信公众号上更新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市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每次下发的政务公开整改清单,市卫健局以整改为指导、为契机,直视问题,补足短板,不断充实、完善公开的内容,促进内容更全面、更丰富、更便民,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水平,开创为民服务新路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莱阳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莱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版块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

3.莱阳市卫生健康局2023全年共收到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3件政协提案,我局通过完善办理机制,规范办理程序,认真细致办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结率均达到100%。

4.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开拓创新,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府开放日”活动信息,围绕“卫生健康,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群众代表、政协委员等12人对我市金色童年托育机构进行综合业务实地参观,参观现场针对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师资配备、人员管理、收费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膳食营养、保育质量、突发事件安全演练与事件应急预案、卫生保健制度等方面向代表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在活动结束后安排集中答疑。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了政府机关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零距离”的接触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充分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无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9日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