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6:00:57

莱阳市司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莱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020年莱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莱阳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莱阳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535-345292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了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法治宣传和依法治市等在内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公开,进一步畅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举报渠道。信息年发布量在84条,已成为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的有效平台。

2.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们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3.不断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应用。2020年度,我局通过莱阳市89000民生服务平台共处理互动交流信息15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维权等方面信息,我局都给予及时详细的答复,处理率达到100%。

4.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市政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等地方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3)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在系统中公开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办)理程序、依据、期限等基本事项。

(4)其他渠道。通过电子显示屏、电视台、公开专栏、便民服务指南等载体,让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流程环节,通过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受理机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有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2020年,司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请求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建设,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和政务专题两大类内容,细化分解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利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

(四)平台建设

规范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政务微信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不断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运用“梨乡司法”公众号及时发布官方信息,紧扣民生热点,增设政民互动专题,回应群众关切,倡导社会正能量。

(五)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财政信息公开方面。公开我局单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公共监管方面。发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发布《莱阳市司法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4条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

2020年,司法局接收相关建议提案办理0条。

(七)监督保障

1.健全体制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建立日常联络制度,优化完善文件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多点共同发力,形成了左右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2.抓好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2020年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局内会议,重点讲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依申请办理等方面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强化督查考核。围绕“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目标,多层次、多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回应公众关切,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一是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足。二是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发布体裁比较单一。

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与民生密切相关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重要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及时回应,解疑释惑;建立健全多种公开渠道,大力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建立权威信息发布,热点及时解读、回应的全方位立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工作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扶贫攻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方面的举措、成效和典型事例;注重政务信息时效性,进一步加快信息收集、审查、发布速度,对老百姓关注的重大、热点事件公开不滞后。

3.进一步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突出公开重点、热点,严格落实公开部门责任,加强指导督查,严格考核,使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

莱阳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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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