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和省、烟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 //www.laiya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535-733363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各类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局严格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贯彻落实,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我局主要通过莱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共制作和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0条,新闻公告24条;政务公开34条;法定主动信息公开2条。其中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去年同期减少1条。我局逐渐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公开内容,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了组织机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力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高效、高质,今年来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要求政府网站信息上传由专人负责,所有信息上传前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上传,新闻类信息还需经过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严格公开程序,确保公开合法、合规,及时更新文旅产业动态,让群众及时掌握市文旅局工作动向。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制定莱阳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职责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规范管理,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确定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要求和程序,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莱阳市政务公开实用手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局组配目录,完成市政务公开平台的内容维护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文旅产业相关信息。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3条。包含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9条。
6.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效率。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条,政协提案4条,办结率100%,均未超出规定时限,确保建议、提案尽快解决并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将办理结果进行公开。
7.加强日常维护,提升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维护。政务公开负责人员每天登陆网站查看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保障信息隐私。二是加强监督指导。局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进行督查推动,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整改落实。根据市政府办通报要求及时补缺补差,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确保我局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四是积极开展社会评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评议,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发布信息数量较少,涵盖领域还不够广,质量还需提高。二是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梳理栏目。根据栏目设置不同栏目需要的信息及时查找更新。二是结合市政府办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认真做好莱阳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板块的常态化管理,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对文旅工作的认可度;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莱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