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4:55:1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莱阳市医疗保障局聚焦医保基金监管、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医疗救助等方面工作和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现向社会公布莱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主动公开。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部门工作25条,民生公益类信息45条,重点领域公开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4条, 公开指南类信息1条,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0条。在政务平台上答复网民留言咨询31件,按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同年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收费和减免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研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信、政务公开“进社区、进网格”等传播媒介公开医疗保障最新政策及解读。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摆放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政策详解、服务指南、意见簿等。通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站,开展集中宣讲、现场咨询解读等形式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我局定期推送医保工作动态、政策宣传共计300余条,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社区网格员作用,为老百姓提供便捷服务。

5.监督保障。加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综合考核,定期督促检查各科室公开情况。目前由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并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市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1期,培训60余人次,组织各科室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显著提升,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

(一)政务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加深深度

(二)政民互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精度,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实际需求。探索运用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互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落实,认真做好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承担事项等相关内容公开工作。2023年共组织23家定点医院完成国家、省9个批次接续采购,以及联盟中药饮片落地执行、国家集采第八批次落地执行479种药品带量采购工作,共计采购药品15695万余片,医疗救助29492人次,3344人,医疗总费用13467324.84元;

(三)2023年,本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项,办结率为100%,并对信息进行了公布。

(四)本单位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创新,以群众实际 需求为导向,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双报到 双服务”工作,将医保政策更广范围的传达到群众中间;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全部真实 有效;

(六)本单位不存在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单位不存在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莱阳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