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25:0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省、烟、莱有关工作的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将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莱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5-7212831)

一、总体情况

1.示群众关切,积极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8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部门动态、疫情防控动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莱荣高铁莱阳南站广场建设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其中,公开部门政策性文件3篇,政策解读专栏文字解读2篇,负责人解读2篇,政策简明问答1篇;政策问答平台公示6篇。

2.应群众诉求,积极响应依申请公开事件。2022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3.做信息管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认真完善市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间和方式等,随公文一并报批,绝不出现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积极更新各项专题内容,坚决杜绝“新瓶装老酒”、篡改日期、内容与标题不呼应等低级错误。

4.搞平台建设,积极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各项优化功能,实现信息集约化,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的回复。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莱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人事信息等公开服务。二是利用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微信发布行业动态,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2022年共发布图文类新闻134期177篇,新增加关注数300余人。

5.寻他山之石,积极做好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莱阳市政务公开办重点工作任务,精心谋划,合理安排,定期组织工作推进会、工作培训会,确保高质量完成牵头任务。持续监测整改,迅速响应省、烟、莱政务公开考核,定期总结整改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将问题带到日常主动公开过程中去,力求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过程常态化。加大内容安全监测力度,重点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杜绝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1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仍有待提高,文字解读、负责人解读等解读视角占比仍然较小;二是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相比,仍有滞后性;三是发布内容过于简单化,存在格式错误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着力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提升:一是加强优秀解读材料的学习理解,培养场景化解读思维,丰富解读材料制作手段;二是从公文办理制度方面保障解读材料时效性,力求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是加强业务内容梳理,从业务实质着手,统一规范信息的发布形式,不断磨合优化,提升信息内容的质量,杜绝格式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2022年莱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落实情况如下: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审签流程,严格落实制发公文“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对不予公开的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三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交通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题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各位人大代表共对道路交通工作提出建议7件,包括高速限速、桥梁维修、道路建设等方面,其中主办的2件,协办5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经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各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建议于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无需要续复续办的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2022年,各位政协委员共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6件,其中主办的5件,协办1件。在市政协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经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各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建议于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无需要续复续办的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四)2022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为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莱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以“搭建政群沟通桥梁,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企业代表等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通过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的形式,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二是为进一步推动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向纵深开展,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梨乡公开”政策解读演播厅栏目录制,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解读“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方面的政策知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须注明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注明情况。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说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此事项。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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