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公民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将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莱阳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35-7212831)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莱阳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5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通知公告、部门动态、
公交运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其中,公开部门政策性文件2篇;政策问答平台公示14篇。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完善《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审核发布过程中,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和公开信息领导审批负责制要求,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内容的策划、采集、编制、发布、审查和纠错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保密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莱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内容;二是不断健全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微信公众号利用“莱阳市交通运输局”账号进行工作宣传引导,并做好内容保障、监督管理、交流互动等工作,2023年共发布图文类新闻198期311篇,新增加关注数820余人。
5.监督保障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机制保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层层抓落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抽查通报,专题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安排专人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2 | ||
行政强制 | 7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莱阳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少创新、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等情况。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群众需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提高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重大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抓好政策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能力。加强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组织好本单位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2023年莱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落实情况如下: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公开审签流程,严格落实制发公文“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对不予公开的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三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主题宣传,扩大交通工作和政策的影响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人大代表共对交通工作提出建议8件,其中主办的6件,协办2件,我局均已采纳。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经市交通运输局各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于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无需要续复续办的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2023年,政协委员共对交通工作提出提案5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1件。在市政协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经市交通运输局各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于6月底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无需要续复续办的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为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莱阳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企业代表等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通过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的形式,为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须注明事项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注明情况。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说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此事项。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