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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5731/2018-18771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0-09 发布日期: 2018-10-09
发文机关: 莱阳市谭格庄镇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森林防火 体裁分类:

莱阳市谭格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谭格庄镇关于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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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谭格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谭格庄镇关于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制度的通知

谭政发〔2018〕73号


各村庄、各单位:

森林防火工作关系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国家、省、市各级一直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我们重新完善了森林防火各项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村庄、各单位也要根据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防火制度,全镇上下共同努力,确保我镇山林安全。

附:1、森林防火报告和处置制度。

2、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3、森林防火专职工作人员职责。

4、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5、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莱阳市谭格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森林火灾报告和处置制度



一、在防火期内,担负木防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上报。各村护林防火巡逻队和镇政府林管队员是发现和报告火情的第一责任人。

二、发现火情实行逐级上报模式。防火巡逻队和林管队员发现火情后,首先要向林为站长报告;林业站长接到报告后,要同时向镇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以便各级组织科学有效的扑救。

三、发生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扑救结束后,镇政府要于2小时内将火灾损失情况和扑救情况5个工作日内将火灾档案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放到扑救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六、发生火情后,森林消防专业突击队要及时出击,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明火扑灭后,要严密监视火场,彻底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七、对每起森林火灾必须查清起火原因,尽快抓获火灾肇事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对发生火灾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一、森林消防突击队直接服从镇政府和市林业稽查大队的高度和管理,服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做到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森林防火期内,队员要集中住宿,集中演练,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扑火技能演练,爱护消防工作,熟练掌握扑火机具的使用和扑火技能。

四、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做到“四快”:接报记录快,请求汇报快,奔赴火场快,现场处置快。

五、消防物资统一存放,专人保管登记,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随时用于突发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擅自动用和借用。

六、防火期内,设固定值班场所,固定值班电话,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做好当天的值班记录。

七、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将火情向值班领导汇报,并依据森林防火预案作出相应的处理。火场通讯统一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讯,火场以外可采用手机联络。

八、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本辖区内的基本情况,熟练操作通讯设备,熟悉森林防火各有关部门指挥员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法和方式,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指挥有力。


附件3


森林消防专职工作人员职责



一、森林消防专职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立足本职,热爱本职。

二、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各类扑火技能以及各种灭火器械的维修、保养及使用方法,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成功率。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发扬不怕苦和不怕累的精神,一旦接到火情通报和扑火命令,迅速奔走火场,服从指挥和调度,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防火期内要严格值班备勤,保证防火信息畅通,确保指挥高度的落实。实行请销假制度,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保证消防人员的上岗率。做到一旦发生火情,能拉得出、冲得上。

五、值班人员要熟悉本辖区内各村庄的基本情况,熟悉各地森林防火预案及相关信息,对各地发生的火情能够做出正确判断,及时准确地通报防火信息。

六、扑火过程中,要密切观察火场的发展和走势,加强防范,提醒扑火人员做好自我保护,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七、火灾扑灭后,要加强火场的巡视力度,积极扑灭余火,预防火场死灰复燃,引发二次火灾。


附件4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对所有的扑火设施及物资统一保管和存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库房内的物资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二、库房条件应无渗漏、不潮湿,灭火器械保存良好,无锈蚀和霉烂现象发生。减少非人为的损坏,确保各类消防物资的完好率,保证扑火过程中的正常使用。

三、要加强库房管理,严禁存放与防火无关的物资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确保扑火器材不出现丢失现象。

四、森林消防物资应分类登记存放,实行记账管理。物资要堆放有序,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五、物资出入库登记要及时、准确,对每一次扑火物资的出入应有详细的记录。加强易消耗品的管理,详细记录每次易消耗品的出库数量、入库数量和扑火的消耗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消耗。

六、对损毁的物资要及时清点、及时维修,无法修复的要说明损坏原因和理由并及时上报、及时补充,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森林扑火设施应保持100%完好率,要定期维护。防火期开始前和结束后,分别将灭火器具进行维护保养,统一入库存放。


附件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防火期内,防火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有领导带班。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电话:2732537)。

各村、各单位也要公开防火值班电话,要有人24小时值守,不得空岗、脱岗。值班室内要有火警、火灾处置制度,扑火指挥人员、专业扑火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联络方式,接警、处置记录。有关人员和带班领导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发现火情后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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