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政字〔2018〕88号
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
你办提报的《关于实施东古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古办发〔2018〕109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你办要严格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进度,改善城区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扎实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进程。
特此批复。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70682004276012B/2018-16583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
成文日期: | 2018-12-20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 |
发文机关: |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莱阳 征收补偿安置 | 体裁分类: |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