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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18-1703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18-02-05 发布日期: 2018-02-05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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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省烟驻莱各单位: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持续推进人工湿地建设、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水污染问题防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及散煤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五龙河流域及近岸海域水质符合功能区标准,国控桥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五类水质标准;沐浴水库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GB3838-2002三类水质标准。

(二)空气环境质量目标。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莱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要求,其中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控制在40.5微克/立方米以内。

(三)声环境质量目标。城区环境噪声达到《莱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要求。

(四)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目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重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1个污水处理厂和11个镇街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的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1个集中供热项目建设,2个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开工建设莱阳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的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管网;采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和接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三种模式,完成柏林庄、谭格庄等11个镇街驻地周围污水的处理;完成食品工业园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完成北部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进一步减轻燃煤型污染;建设莱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有效处置全部污泥;完成莱阳市危险废物处理场的建设。

(二)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落实“两断三清”政策;加强煤烟整治,全面取消燃用散煤现象,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和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推广工作;加强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采取密闭储存封闭输送、覆盖抑尘网、料场路面硬化和建设运输车辆清洗装置等措施,减轻无组织污染;按照《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道路、建筑、拆迁、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源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大上道车辆的检查力度,全面禁止超标车辆上道,减少尾气污染。

(三)抓好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按照《莱阳市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完成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完成五龙河姜疃董格庄段人工湿地一期、蚬河东关大桥—蚬河桥段人工湿地和莱阳市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争取年内投运;加快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的调试运行进度,尽快投入正常运行;持续抓好污水处理厂、重点化工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抓好五龙河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持续开展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大对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由属地镇街负责进行综合整治,杜绝废水排入河流现象;按照《莱阳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的取缔工作;大力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广农村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五)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中央、省及烟台环保督察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按时完成。按照《莱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细则》,各镇街和相关单位对照重点整治任务,认真开展迎接省环保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组督察工作,对督察期间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按照国家、省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按照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配备执法装备和监测设备,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监察和监测能力,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拒不执行政府关停决定、擅自新建污染项目、停运污染治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污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面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炼铁、炼钢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

(七)严格环保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坚持对耗能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项目不予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八)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依托国家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政策,抓住“十三五”环保规划重点支持领域,用好用足政策,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资金对上争取力度。围绕五龙河湿地建设等“两区一带”方面的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项目、老寨山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项目,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重点倾斜,为我市环保事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将加强指挥调度,定期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保工作计划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机构建设,配足配强环境保护工作力量。各镇街及相关部门要将环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配合抓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部门监管职能,按照分工要求,主动上手,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镇街、村居基层环保工作责任,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管理、职能明晰、责任到人”的环保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环保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缝隙。

(三)抓好宣传教育。以环境警示教育和环保政策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以“12369”环保信访热线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为切入点,大力宣传环保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企业法人的守法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和环境信息批露,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及时反映动态,及时发声,及时报道,强化引导和宣传,提高环境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严格考核奖惩。健全环境保护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对各镇街各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强化环境治理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环保工作成效的考核评价,对重视程度高、工作效果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完成阶段性任务或未达到时间进度的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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